商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命朱艳华同志为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不忘初心
3月28日上午,商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朱艳华同志为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代理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上,朱艳华同志作了供职发言,她表示,衷心感谢党组织和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信任和厚爱,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以下四个方面勤奋履职、积极作为,努力为商水的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一是始终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要求;二是始终把干事创业作为第一追求;三是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证;四是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基本原则。
接受任命后,在商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朱艳华进行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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